至圣唐 卷11·龙气 ←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→
卷11 龙气

第十七章 保

※ ※ ※

保状的格式,杜六写给他看。

“具保状人顾五郎,年四十六,楚州山阳县民户,有田三十亩,有子二人。今保得王五,年三十六,山阳县西窑里人,灶户,妻亡,女阿兜年十四。保其非逃,保其归业,保其三年之内不他适。如有逃亡,保人代赔三年之租。须至状者。”

“三年之租,多少。”

“一户一丁,一年租一石五斗。”杜六说,“三年四石五斗。一石四百文,一千八百文。”

“口粮押呢。”

“一石二斗,押在县仓。”杜六说,“押一年,一年以后没有事,退还。”

“人证两个。”

“要两个有籍的。”杜六说,“一个有田,一个有子。有田的证明他种地,有子的证明他落户。”

“我算不算。”

“你是摄。”杜六说,“摄的人没有籍。没有籍的人,不能作保,也不能作证。”

“那顾五郎呢。”

“顾五郎有田三十亩,有子二人,能作保。”杜六说,“人证要另找两个。顾家的伙计可以,一个不行,要两个。”

“知道了。”

“还有一样。”杜六说,“保状要四张。一张报县,一张存保人,一张给被保的,一张存册库。”

“四张。”

“四张。”杜六说,“四张都要按手印。保人按,被保的按,人证按,家里十五岁以上的都按。”

“阿兜十四。”

“十四以下不按。”杜六说,“她十四,要按。按了,将来十五,就不必再补。”

他到顾家。

顾五郎在账房里。桌上摊着一本账,账上压着一把算盘,算盘边上放着一只茶碗,茶碗里的茶凉了。

“李押马。”

“顾五郎。”

“坐。”

他坐下。

“王五的事。”

“王五的事。”

顾五郎把算盘拉过来。

“你说。”

“保状四张,保人一名,人证二名,口粮押一石二斗,三年之租一千八百文。”他说,“保人我找了三个,三个都不肯。第四个别的人不肯,我就来找你。”

“为什么找我。”

“你有田,有子,有铺。”他说,“你保得起。”

顾五郎把算盘拨了一下。珠子响了一声。

“我保得起。”他说,“我算一算。”

他拨珠子。拨得很慢,一颗一颗。

“口粮一石二斗,官价四百八十文。市价五百二十。押一年,一年里钱不生钱,算五百二十。”

“三年之租,一千八百文。”

“人证二名,酒饭一百文。”

“保状纸四张,一张三文,十二文。”

“合二千四百三十二文。”

“二千四百三十二文。”他说。

“这是本钱。”顾五郎说,“本钱之外,还有一样。”

“什么。”

“险。”顾五郎说,“王五要是逃了,我赔三年租。三年租我赔得起。赔了以后,我这个保人,在县里就黑了。黑了,以后不能再保人,不能再作中人,不能再领盐引。”

“盐引与保人相干。”

“相干。”顾五郎说,“领引要保。保人要清白。保过一个逃户,就不清白。”

“所以你不肯。”

“我没有说不肯。”顾五郎说,“我说的是价。”

他把算盘推开。

“二千四百三十二文本钱,加险,我算三千文。”他说,“三千文,你出,我保。”

“我没有三千文。”

“我知道你没有。”顾五郎说,“你有二千四百三十二文也没有。你的钱都封了,要解交。”

“那你保不保。”

顾五郎端起茶碗,喝了一口凉茶。

“我保。”他说,“我不要钱。”

“你要什么。”

“我要人。”顾五郎说,“阿兜,到我家做三年工。管饭,不给钱,三年满,放她走。”

“三年工钱多少。”

“一年六百文。”顾五郎说,“三年一千八百文。”

“一千八百文,抵三年之租。”

“抵三年之租。”顾五郎说,“口粮五百二十,人证一百,纸十二,我出。我出六百三十二文,换一个丫头做三年工。这笔账,我亏。”

“你亏,为什么做。”

“因为她十四。”顾五郎说,“十四的丫头,做三年,十七。十七的丫头,会做饭,会洗衣,会看孩子。我这三年,家里三个孩子,两个小。我娘子一个人看不过来。”

“你是买人。”

“我不是买人。”顾五郎说,“买人是给身价,人是我的。我不给身价,人不是我的。三年满,她走。走的时候,我给她一床被。”

“一床被。”

“一床被,二百文。”顾五郎说,“被是新的。”

他没有说话。

“李押马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你不要替她答。”顾五郎说,“你替她答了,这三年,她恨的是你。”

“我不替她答。”

“你去问她。”顾五郎说,“问完了,让她自己来按手印。”

他回棚里。

王五在棚外头,蹲在墙根下,手里编一根绳。绳是麻的,他编得很慢,编一段,用牙咬一咬。

“王五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顾五郎肯保。”

王五的手停住。

“他要什么。”

“阿兜,三年工。”

王五没有说话。他把绳放下,站起来,走到棚门口,站住。

“三年。”

“三年。”

“管饭。”

“管饭,不给钱。三年满,给一床被。”

王五站着。他站了很久,久到棚里的一匹马叫了一声。

“她十四。”

“十四。”

“三年,十七。”

“十七。”

“十七,该说人家了。”王五说,“做了三年工,手上粗,人家嫌。”

“手上粗,能干活。”他说,“人家嫌手粗,是人家的事。她有一床被,有一张籍,比手粗要紧。”

“籍。”

“籍。”他说,“她跟着你的籍。你的籍回来了,她就是民户的女儿。民户的女儿,说人家,人家看籍,不看手。”

王五把脸转过去,对着墙。

“李押马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我这三十六年,做过三回主。”他说,“第一回,我娶婆娘;第二回,我埋婆娘;第三回,我送女儿。”

“这一回,不是你送。”他说,“是她自己应。”

“她自己应。”王五说,“她十四,她应什么。她应的,是我这个当爹的没有本事。”

“她没有这么说。”

“她不说,我知道。”

阿兜从窑上来了。

她来得晚,走得喘,手里提着一只篮子,篮子里是野菜。她站在棚门口,看见王五的脸,站住了。

“阿爹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怎么了。”

王五没有说话。

“阿兜。”他说,“顾家要保你阿爹。保了,你阿爹就有籍。有籍,就能进城,能种田,能说人家。”

“要什么。”

“要你到顾家做三年工。”

阿兜把篮子放在地上。

“三年。”

“三年。”

“管饭么。”

“管饭。”

“我去了,我阿爹谁管。”

“他自己管。”他说,“他有了籍,就能自己管自己。”

阿兜看着王五。王五没有看她,看着墙。

“我去。”

“你想一想。”

“我想了。”她说,“三年,我十七。十七回来,给我阿爹做饭。”

王五的肩膀动了一下。

“阿兜。”

“阿爹。”

“你要是不愿,我们就不保。”王五说,“不保,我还是逃户。逃户也能活。”

“逃户不能进城。”阿兜说,“你上回在城门口站了一夜,为了给我买药。”

王五没有说话。

“我去。”阿兜说,“三年。”

“还要写貌。”杜六说。

“什么貌。”

“身长、面、须、疤。”杜六说,“造籍要团貌,三年一团。貌对不上,人就不是那个人。”

王五站起来,背靠着墙。

杜六拿一根绳,从地量到他的头顶。

“五尺六寸。”

“面黑。”他看了看,“左眉上有一道疤,疤是斜的。”

“小时候砍柴,刀滑了。”王五说。

“手上有茧。”杜六说,“右手食指上有一道旧伤。”

“铡草铡的。”

杜六把这些写在状上。写完,他把状转过来,让王五看。

“这是你。”

王五看着纸上的字,看了很久。

“我不认得。”

“不认得,也要按印。”杜六说,“按了印,纸上这个人就是你。”

保状写了四张。

写状的是杜六,写字的时候,他把袖子卷起来,卷到肘上。纸是官纸,一张三文,纸上印着格,一格一句。

“具保状人顾五郎……”

写到“被保人王五”,杜六停了一下。

“写王五,还是写玉五。”

“写王五。”

“册上是玉五。”杜六说,“新册写王五,旧册是玉五。两本对不上,叫无根。”

“无根会怎样。”

“无根的人,造籍的时候造不进去。”杜六说,“造不进去,就还是逃户。”

“怎么才能有根。”

“附一张说帖。”杜六说,“说帖上写明:旧册之误,玉五即王五。说帖要县令画押。”

“县令画押,要几日。”

“不知道。”杜六说,“县令画了,就是认县里出过错。认了错,今年的考绩就是中下。”

“他不画呢。”

“他不画,王五就进不去。”杜六说,“进不去,保状就是一张纸。”

他把笔递给他。

“先写。”杜六说,“写了,再想办法。”

保状写完,按手印。

顾五郎先按,按在“保人”两个字下头。他的手指粗,按下去,指纹很清楚。

第二个是顾家的两个伙计,一个按在左,一个按在右。

第三个是王五。他把手指在印泥里按了三下,按在“被保人”三个字下头,按得很重,纸上洇出一圈红。

第四个是阿兜。

她的手小,杜六把她的手拉过来,按在状尾。

“按在‘女’字上头。”

她按了。手印小,只有别人的一半大,按在“女”字上,把“女”字盖住了一半。

四张状,四个手印,一份一样。

杜六把状收起来,收进一个布套,布套上写着“造籍”。

“明日递县。”

“明日。”

“递了,等说帖。”杜六说,“说帖不下来,状就压在册库。”

他把布套夹在腋下,走了两步,回头。

“李押马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你这个人,做事太齐。”他说,“齐了,就有人怕。”

至圣唐 卷11 第17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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