乾元元年 二月初五
改元的诏,是初五卯时到的。
驿马三匹,从北门进来,马上三个人,一个人背一个黄布包,包上扎着三道绳。到了县衙门口,三个人下马,腿都站不直,扶着马脖子站了一会儿。
“几日到的。”
“初四夜里到的城外。”背包的驿卒说,“城门关了,在城外等了一夜。”
“从哪里来。”
“长安。”驿卒说,“正月廿六发的,走了八日。”
“八日走了多少里。”
“二千一百里。”驿卒说,“换马不换人。一日换四回马,人不下来。”
县衙门口摆了香案。香案上一只铜炉,炉里三炷香。县令以下,站在香案后头。县丞、主簿、司户佐、司仓佐,一共十一个人。杜六站在最末。
韩勾检也来了。他站在监牧的位置上,那个位置在香案右边,比县丞低半步。
诏书从黄布包里取出来。包了三层,一层布,一层油纸,一层绢。诏纸是黄的,宽一尺二寸,长三尺,纸边上有骑缝印,印押在“乾元”两个字上。
县令展开诏书,念。
诏书的开头,他听不懂。都是“朕嗣守丕业”“夙夜祗惧”这样的话。念到中间,他听懂了。
“改元乾元。”
“大赦天下。”
“免今岁租三分。”
“赐民爵一级。”
念到这里,人群里有人出了一口气。
县令念的是节本。节本是礼房抄的,抄在一条黄纸上,一共十二句。诏书全文贴在木牌上,三尺长,字小,没有人念。
节本上有“改元”,有“大赦”,有“免租三分”,有“赐爵一级”,有“造籍”。没有别的。
“天下籍,三年一造。今岁造。”
县令念到这一句,停了一下。他抬头看了看韩勾检,又低下头,把这一句念了第二遍。
“天下籍,三年一造。今岁造。”
念完了。香烧到一半,香灰落下来,落在铜炉边上。
人群散开的时候,衙门口挤了一挤。有人问免租的事,有人问赐爵的事。
“免三分,是一亩免三分?”
“是租免三分。”杜六说,“一亩租五升,免一升半。”
“赐爵一级,有什么用。”
“爵一级,免役一丁。”杜六说,“一户一丁。”
“我家三个丁。”
“免一个。”
人群里有个老妇挤到前头。她年纪大了,头发是白的,手里拄一根竹杖。
“官爷。”
“嗯。”
“赦不赦逃户。”
杜六看着她。
“诏上没有写。”
“没有写,是赦,还是不赦。”
“没有写,就是不赦。”杜六说,“赦要写明白。写明白了,才算赦。”
老妇的眼睛是白的,看不见人,只朝着声音。她把竹杖在地上点了两下,站了一会儿,走了。
他走到木牌前。
诏书全文贴在木牌上。字小,一行四十个字,一共四十七行。他从头看。
看到第三十一行,他停住。
“其逃户百日之内归业者,免罪。仍令州县,随籍附入。”
他把这一句看了三遍。百日,从诏到之日算。二月初五起,到五月十五。
他回头找杜六。杜六已经进了衙门。
他拿着这一句,去城门找姚队正。
姚队正看了诏。他不识字,让旁边的书手念。书手念到“其逃户百日之内归业者,免罪”,姚队正抬手。
“再念。”
书手再念一遍。
“百日的期,从哪一日算。”
“从诏到之日。”书手说,“二月初五。”
“到五月十五。”姚队正说,“三日的期,我给了你。今日是初五,三日早过了。”
“三日过了,人还在城里。”
“人在城里,是我放的。”姚队正说,“我放他,是看你的牒。你的牒押在我这里,押到今日。”
“押到五月十五。”
“押到五月十五。”姚队正说,“五月十五以前,他报上籍,我把牒还你。报不上,我抓人,牒送县里。”
“行。”
“李押马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拿诏书来压我一个队正。”
“我不是压你。”他说,“我是给你一个可以等的理由。”
姚队正把过所收进怀里,收得很仔细。
衙门口多了一个摊子。摊子上摆一张桌,桌上笔墨,桌后坐一个书手,是县里的贴书,姓李。
“写保状。”贴书说,“一张八文。”
“保状不是县里发的么。”
“县里发纸。”贴书说,“纸三文,写八文。你不认得字,就要人写。”
“写的人,写错了怎么办。”
“写错了,我赔。”贴书说,“我写了二十年,没有写错过。”
一个老汉挤过去,摸出十一文。
“写一张。”
“保谁。”
“保我儿子。”
“你儿子有籍么。”
“有。”
“有籍保什么。”
“保他不要走。”老汉说。
贴书把笔停下。
王五站在人群外头。
他站得很远,站在衙门口那对石狮子旁边。他手里一根扁担,扁担两头空着,没有挂桶。
“听见了。”
“听见了。”王五说,“造籍。”
“造籍。”
“造籍的时候,我能不能报。”
“能。”
“要什么。”
“要保人一名,人证二名,口粮押一年。”他说,“保人要是有籍的,人证要是有田的。口粮一石二斗。”
王五把扁担换了个手。
“一石二斗,多少钱。”
“一石四百文,一石二斗四百八十文。”
“四百八十文。”王五说,“我做短工,一日六文,一个月一百八十文。不吃不喝,要三个月。”
“三个月。”
“三个月以后,造籍就完了。”
“造籍要造三个月。”他说,“从二月到五月。你三月里报,还赶得上。”
“三月里,我攒不到四百八十文。”
“我借你。”
王五看着他。
“你借我,我拿什么还。”
“拿你的田还。”
“我没有田。”
“你有。”他说,“八亩。八亩田在册上,现在是龙兴寺的。你报了籍,田就回来。田回来,你就有东西还。”
“田回来,龙兴寺肯么。”
“不肯。”他说,“不肯,就要打官司。打官司要一年。”
王五笑了一下,笑得很难看。
“一年。”他说,“我活了三十六年,等过三个一年。第一个一年,我婆娘死了;第二个一年,我女儿病了;第三个一年,我成了逃户。”
“第四个一年,也许不一样。”
“也许。”王五说,“也许不一样,也许一样。我赌不起。”
他把扁担往地上一戳。
“李押马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为什么帮我。”
“我不是帮你。”他说,“我在结一笔账。”
“什么账。”
“一笔别人替我记的账。”他说,“记了二十年,我要一笔一笔还。”
王五没有听懂。他扛起扁担,走了。
一个穿短褐的人走过来,递上一张帖。
帖是红的,上头写着:邵敬拜。下头一行小字:造籍之事,邵某愿效力。
“邵掌柜说什么。”
“邵掌柜说,李押马要看册,他可以调。”短褐的人说,“调册要人情。人情他出,李押马不必出。”
“他要什么。”
“他要李押马明日到舍下吃酒。”
“不吃。”
“邵掌柜说,不吃也行。”短褐的人说,“他说,王五的保人,他也可以做。”
他把帖收进袖里。帖是红的,红纸是新的,纸上有一股香。
“你回去说,我明日不去。”
“那保人的事呢。”
“保人的事,我自己想办法。”
午后,他去了龙兴寺。
寺在后街,山门朝南。他没有进山门,绕到寺后。寺后是一道矮墙,墙里是菜园,园里有四畦菜:一畦菘,一畦萝卜,一畦葱,一畦空着。
一个僧在锄地。
僧三十四五,脸白,胖,穿灰衣,袖子挽到肘上。他锄得很慢,锄一下,直起腰看一下。
“王五。”
僧直起腰。
“施主叫谁。”
“叫你。”
“贫僧法号守一。”僧说,“俗家姓王,不叫王五。”
“你俗家的名字,写在度牒上。”
僧把锄头放下。
“度牒上是守一。”他说,“施主看错了。”
“度牒的存根上,写的是王五。”
僧看着他。他的脸没有变,手在袖子里动了一下。
“施主是官。”
“摄的。”
“摄的也是官。”僧说,“官到寺里来,要有祠部的关文。没有关文,寺里不见客。”
一个小僧从菜园那头过来,站在守一身后。
“师兄。”
“送施主出去。”
小僧走到墙边,抬手。
“施主,这边。”
他站着没有动。
“守一。”
“施主。”
“你的田,八亩。一季收多少。”
僧没有说话。
“八亩田,一季收十二石。”他说,“十二石,一半是租,一半是你的。你一年吃四石,剩二石。二石,卖八百文。”
“施主算得清。”
“我算得清。”他说,“我还算得清,八亩田,是六十四贯买的。六十四贯,一个僧,要攒八十年。”
僧的手从袖子里拿出来。他的手上没有茧,指头白,指甲修得齐。
“施主。”
“嗯。”
“寺里的田,是寺里的。”僧说,“贫僧只管种。”
他转身走了。走到矮墙的拐角,他回头看了一眼。守一还站在菜畦里,锄头插在土上,人没有动。
小僧在墙边站着,一直站到他走出巷子。
人群散完了。衙门口剩一张香案,三炷香烧成了灰。后来香案也被人搬走了。
韩勾检站在香案边上,没有走。
“李押马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听见了。”
“听见了。”
“造籍。”韩勾检说,“三年一造,今岁造。造籍要重抄三年的册。三年的册,都盖着我的印。”
“盖着假印。”
“盖着假印。”韩勾检说,“造籍要验印。验印的人,是转运使派下来的。他拿真印一对,我的册就全废了。”
“全废了,会怎样。”
“会查。”韩勾检说,“查到我这里,我说印被人换了。谁信?”
“拓纸。”
“拓纸在你手里。”韩勾检说,“你把拓纸拿出来,就说,旧印在别人手里。可旧印在谁手里,你说不出来。说不出来,就是我编的。”
“那就去找旧印。”
“找。”韩勾检说,“三个月。造籍三个月,我要在三个月里,把旧印找回来。”
“找不回来呢。”
韩勾检把香案上的一截香拿起来,香是灭的,他用手捻了捻。
“找不回来,我就认。”他说,“认了,杖一百,徒三年。我五十二,徒三年,出来五十五。出来还能活几年。”
“你没有罪。”
“我没有罪。”韩勾检说,“可印是我的。”
他把香放下。
“李押马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的文书三月下。”他说,“三月下了,你就走。走了,淮南的事,就与你没有相干。”
“我三月走。”
“三月走。”韩勾检说,“走之前,你把拓纸留给我。”
“留给你,你就得认。”
“认也是留。”韩勾检说,“拓纸在你手里,是一张纸。在我手里,是一条命。”
“拓纸给你,我就没有凭了。”
“你没有凭,我还有。”韩勾检说,“我把拓纸藏在印匣里,藏到查的人来。”
他没有说话。
诏书贴在衙门口的木牌上。木牌是旧的,牌上还留着去年的告示,告示的纸没有刮干净,边上一圈白。
风从街口过来,把诏纸的下角掀起来。纸响了一下。
掀到“赦”字那里,又落回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