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圣唐 卷16·渔阳 ←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→
卷16 渔阳

第三章 四十天

※ ※ ※

董管事把那一本账放在案上,用手按了按。

“这一本,抄一份清的。”

“抄给谁。”

“兵部要漳城的粮数。”董管事说,“兵部要的,不是账,是数。你把数抄出来,账留在院里。”

“几日要。”

“三日。”

董管事走了。吴书手从架子上抽出一叠纸,纸是好纸,比账本上的厚。

“抄清账,规矩不一样。”吴书手说,“账上的字,照抄。账上的数,要合。合不上,就在旁边写一个‘不合’。”

“合不上怎么办。”

“合不上就不是我的事。”吴书手说,“是账的事。”

他把账本摊开,把新纸压在旁边,用一块镇纸压住上头。

镇纸是一块铁,四寸长,上头有一个字,磨得看不清了。

第一行。

四月初二。收粟三百二十石。支八石五斗。存三百一十一石五斗。

他抄完,把数目在心里走了一遍。三百二十减八石五斗,是三百一十一石五斗。

合。

第二行。支八石五斗。存三百零三石。

合。

第三行。支八石五斗。存二百九十四石五斗。

合。

他抄到第十行,把笔搁下。

“吴书手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日支八石五斗。四十日,是三百四十石。”

“你算得快。”

“官仓三百二十石,不够四十日。”他说,“差二十石。”

“往下看。”吴书手说,“账是自己会说话的。”

他往下看。

四月十五:入粟四十石。

四月十八:入粟三十石。

四月廿一:入粟三十石。

四月廿四:入粟三十石。

五月初二:卖马二匹与王十一、赵廿七,得钱三十六贯。入粟三十石。

五月初九:入粟十石。

五月初十:买油三十斤,用钱九贯。买布二十匹,用钱十八贯。另支十石,与救火者。

“入了一百七十石。”他说。

“一百七十。”吴书手说,“账上写着。”

他把入的数加了一遍。四十,七十,一百,一百三十,一百六十,一百七十。

“一百七十石。”他又说了一遍,“加上官仓三百二十,是四百九十。”

“支多少。”

“四十日的粮,三百四十。另支十石,是三百五十。”

“存多少。”

“一百四十。”

他把账翻到末页。

五月十一。支八石五斗。存一百四十石。

合。

他另取一张废纸,从头减一遍,一行一行写数。他减得慢,写一个数,就把笔在废纸上顿一下。

减到四月三十,二百零三石五斗。

减到五月初二,二百一十六石五斗。

减到五月初九,一百六十七石。

减到五月初十,一百四十八石五斗。

减到五月十一,一百四十石。

两个数是一样的。

“合。”他说。

“合了就好。”吴书手说,“合了,就一个字也不用多写。”

他把废纸上那一列数目看了一遍,把纸揉了。

“吴书手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这一百七十石,是谁的。”

“账上没有写谁。”吴书手说,“账上只写入了。”

“卖马二匹,得钱三十六贯。”他把那一行念了一遍,“马是他的。”

“是他的。”

“买粟的钱,也是他的。”

“是他的。”

“账上写的是‘入’。”他说,“入是入官仓。”

“入官仓。”吴书手说,“入了官仓,就是官仓的粮。”

“那他的钱呢。”

“账上不写钱。”吴书手说,“账上只写粮。”

他把清账翻到四月底。那一页上还有别的行。

四月十六:城中民八百六十三口,自四月二十日起,日给一升,不足者官补。

四月二十:民有饿者十一人,给粥。

四月廿三:民有饿者二十九人,给粥。

四月廿八:民有饿者四十一人,给粥。

四月三十:民有饿者四十一人,给粥。无增。

“无增。”他念了一遍。

“无增是好事。”吴书手说,“饿死的人不增,就是稳住了。”

“一天四十一口人喝粥。”

“一天四十一口。”吴书手说,“八百六十三口人,四十一口喝粥,剩下八百二十二口自己吃。这就叫稳。”

他往下看。

五月初三:雨。墙塌三丈。补之,用人八十。一夜补完。

五月初五:城上无人换班。

五月初七:矢尽。以瓦石代之。

五月初八:马六匹,杀之,分与城上。

五月初九:买油三十斤。夜,火油浇城下。

五月初十:北城楼火起,救灭。伤十一人。

五月十一:支八石五斗。存一百四十石。

五月初五那一行,他看了三遍。

“城上无人换班。”

“内文不抄。”吴书手说。

“我知道。”

“知道就划了。”

他把那一句划了一道。划的时候,笔尖在纸上停了一下,纸破了一点。

破的那一点,在“人”字的最后一笔上。

“破了。”

“破一点不要紧。”吴书手说,“只要字还认得。”

“吴书手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四十日,城上没有塌。”

“没有塌。”吴书手说,“账上写着补墙,写着救火,写着矢尽。城没有塌。”

“城没有塌,人是怎么进来的。”

“门。”吴书手说,“账上的门,是不写的。门开了,账就断了。”

他把清账抄完,用了两日半。抄完是第三日。

董管事来看,从上到下捋了一遍,捋到五月十一,手指头停住。

“一百四十石。”

“一百四十石。”

“点仓的时候,仓里有二十石。”董管事说。

他把笔放下。

“二十石。”

“兵部的单子昨日到的。”董管事从袖子里抽出一张纸,摊在案上。

纸上是唐军的格式,起头一行“漳城点仓单”,底下一行:粟二十石,杂粮三石。

“我抄的清账,是一百四十石。”

“你抄的是账。”董管事说,“点仓单是仓。”

“账和仓,差一百二十石。”

“差一百二十石。”董管事说,“这一百二十石,不在我这儿。我这儿只有数。”

他把两张纸并在一处。一张是麻纸,纸上有血点,字是瘦的。一张是官纸,字是肥的。

“一百二十石,折多少钱。”

“看什么时候。”董管事说,“围城的时候,一石三贯。开了城,一石八百文。”

“算哪一天。”

“算开门那一天。”

他算了一遍。一百二十石,一石三贯,三百六十贯。

“三百六十贯。”

“三百六十贯。”董管事说,“你别算了。你算出来的,也不是你的。”

他把两张纸分开,把清账叠好,把点仓单还给董管事。

“这一张,我给谁。”

“给我。”董管事把单子收进袖子,“单子进我的袖子,账进你的册。你别把它们放在一处。”

“为什么。”

“放在一处,它们就要打架。”董管事说,“纸打架,人受罪。”

申时,他把清账交了。吴书手在册上写:漳四十,清账一份,交兵部。

写完,吴书手把笔搁下,揉了揉眼睛。

“你方才算那个一百二十石,算了多久。”

“一会儿。”

“一会儿。”吴书手说,“我在这个院里三十一年,见过三回账和仓打架。三回,都是人赔。”

“赔多少。”

“第一回赔了八十贯。第二回赔了二百贯。第三回,那个人上吊了。”

“哪一年。”

“天宝六载。”吴书手说,“他家里还有三口人。他上吊以前,把账抄了一份,压在案上。抄得很整齐。”

“抄给谁。”

“不知道。”吴书手说,“抄得整齐,是给自己看的。”

出粮料院,天还亮。他往崇仁坊走,走到半路,在一个卖水的摊子前站住,买了一碗水。

一碗水一文。水是井水,凉的。

他把碗放下的时候,碗底在摊子的木板上磕了一下,磕出一个小缺口。

卖水的看了一眼,没有说话。

他摸出两文,放在木板上。

“一碗一文。”

“碗磕了。”

卖水的把两文收起来,把碗翻过来看那个缺口。

“磕得不深。”他说,“还能用。”

他走出十几步,又回头看了一眼那只碗。

回到铺子,天已经黑了。他没有点灯,先在柜台后头坐下。

柜台上有一层灰。他伸出食指,在灰上写了一个数:一百二十。

写完,他在旁边又写了一个:二。

二是一日二升。一百二十石,是一万二千升。

他用指头把两个数并在一处,算了一遍。一万二千升,一日二升,是六千日。六千日,是一个人吃十六年。

他又算了一遍,这回按人算。四百二十人,一日八石五斗。一百二十石,是十四日。

十四日。

城守了四十日。他把“十四”这两个字看了一会儿,伸手把灰抹平。

抹完,灰上留下一道印。印是横的,从柜台这头到那头,中间浅,两头深。

他起身点灯。灯亮起来,柜台上那道印还在。

他从抽屉里拿出簿,翻到六月。六月那一页还空着,只有初六这一格写了半行。

他添了半行:一百二十石,十四日。

添完,他把簿合上,把笔挂在架上。

架上挂着三支笔,一支是院里领的,两支是自己的。院里领的那支,笔头已经开了叉。

他把开叉的那支取下来,放在灯上烧了。

笔头烧起来,有一声细响,然后是一股毛焦的味。

回到粮料院,他把那块镇纸翻过来。镇上那个字磨得只剩下三道横,看不清是什么。

“吴书手,这块镇纸上的字。”

“前任书手刻的。”吴书手说,“刻的是他自己的姓。他在这张案上坐了二十六年,刻完了,天天压纸,压了二十六年,就磨平了。”

“磨平了,就不知道是谁了。”

“知道。”吴书手说,“院里的人知道。院里的人知道,就够了。铁在,人就不算没有。”

马价一匹二十四贯。他卖的时候,一匹十八贯。

至圣唐 卷16 第3章
↑